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
|
||
|
||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文件 |
||
|
||
|
||
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
现将《苏州市财政局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苏财会[2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苏州市财政局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
2018年10月11日
|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11日印发 |
共印:150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