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食药局《关于印发〈开展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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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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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食药局《关于印发〈开展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市食药监局的统一安排,现将《关于印发〈开展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药通〔2018〕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
7月18日-7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所有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企业的分支机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重点检查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方式。所有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对本企业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靠现象开展自查工作,检查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
四、检查结果
请各单位督促各药品经营企业在7月31日前,由执业药师本人携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证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自查报告、参保证明送至苏州工业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大队保化与药品器械监督管理科(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51号园区工商大厦807室),并现场签署《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承诺书》(见附件2)。联系人:李晓文,联系电话:66600653。
附件:1.关于印发《开展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药通〔2018〕11号)
2.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承诺书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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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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