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苏州市区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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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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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苏州市区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的通知》的通知
经园区管委会同意,现将苏州市物价局《关于苏州市区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的通知》(苏价环〔2018〕1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苏州市区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的通知》(苏价环〔2018〕130号)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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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31日印发 |
共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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