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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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上级关于65岁以上老年人群健康管理的有关要求,园区自2015年起,对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在原有两年一次免费体检基础上,再增加一次免费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具有园区户籍,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居民。
二、体检项目
体检必须包括以下项目:
1、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2、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3、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三、体检经费
上述体检费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列支,不再另外安排财政预算。
四、定点体检医疗机构
各街道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为本次体检的体检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体检工作组织领导。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部门,周密部署,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如期顺利完成。各街道、社工委要安排好体检对象的告知工作。
(二)明确流程,确保体检工作有序进行。
各街道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妥善安排体检场地。各体检医疗机构应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医务人员和体检设施。
六、其他
此次体检是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新增的体检服务,原两年一次免费体检计划、内容及项目不变。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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