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苏州工业园区街道动迁居民和老年居民体检、妇女病普查和“两癌”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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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动迁居民和老年居民体检、妇女病普查
和“两癌”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区域老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健康水平,促进惠民健康实事落实,切实做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6~2017年度街道动迁居民和老年居民体检、妇女病普查和“两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动迁居民和老年居民体检
(一)体检对象
1.具有园区户籍,35~59周岁的街道动迁居民;
2.具有园区户籍,60~64周岁的非社会化管理居民;
3.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
上述体检对象中,第1和第2类对象参加两年一轮的体检,第3类对象参加每年一轮的体检。
(二)体检项目
1.两年一轮体检项目
(1)体格检查(含内外妇五官等科的常规检查;妇科检查应知情同意,如不同意应注明)。
(2)心电图。
(3)胸片。
(4)B超(肝、胆、脾、双肾)。
(5)尿常规。
(6)粪便隐血试验。
(7)血常规。
(8)血生化(体检组套: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血糖、肌酐、尿酸)。
2.每年一轮体检项目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腹部B超检查、胸片。
(4)健康指导。告知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三)体检费用
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各街道财政承担辖区内动迁居民和老年居民体检费用;园区本级财政承担中新合作区内老年居民体检费用。两类体检费用结算标准均为120元/人,分别由园区本级财政和街道财政与各体检机构按实结算。两年一轮体检费用,在财政预算体检经费中列支;每年一轮体检费用,60元在财政预算基本公卫经费中列支,60元在财政预算体检经费中列支。体检人员自行增加的体检项目,费用自理。
二、妇女病普查和“两癌”检查
(一)检查对象
妇女病普查对象为20~64周岁的已婚妇女;“两癌”检查对象为35~64周岁具有园区户籍的妇女。上述对象均不含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中的适龄女性。
(二)检查项目
1.妇女病普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 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乳腺检查。包括乳腺的视诊、触诊。
(4)盆腔超声检查。包括子宫及附件位置、大小、形态;盆腔肿物定位及囊实性鉴别;宫内节育器的存在及位置等。
2.宫颈癌检查项目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 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3.乳腺癌检查项目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包括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 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 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 分级0 级以及3 级者,进行乳腺X 线检查,乳腺X 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 分级4 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 分级4 级和5 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4)对乳腺X 线检查0 级和3 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三)检查费用
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各街道财政承担辖区内妇女病普查和“两癌”初步检查费用,园区本级财政承担中新合作区内妇女病普查费用、全区除“两癌”项目初步检查以外的其他检查费用。检查费用由园区本级财政和街道财政分别与各体检机构按照结算标准,按实进行结算。各项费用结算标准为:妇女病普查为50元/例,“两癌”初步检查为60元/例,宫颈细胞学检查为70元/例,阴道镜检查为60元/例,组织病理学检查为160元/例,乳腺X 线检查为200元/例 。
三、进度安排
各项体检工作于2016年4月下旬正式启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任务,具体时间由各辖区根据情况具体安排。
四、体检机构
九龙医院、星海医院、斜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车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唯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跨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胜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以户籍为准,各体检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人员的体检。
五、工作职责
(一)社会事业局。负责制定总的体检工作方案,明确全区年度和各有关单位的目标任务;定期对健康体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相关体检费用标准落实园区本级工作经费。
(二)各功能区、各街道、各社工委。负责本辖区内健康体检工作组织、协调工作。根据体检机构可承担的体检容量,制定体检计划。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提高居民对体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各街道按相关标准落实辖区工作经费。
(三)体检机构。配合各功能区、各街道、各社工委做好体检容量、时间等信息的确定工作。落实相关人员、场地、设备等,对专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每季度向园区社会事业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于体检完成后10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健康体检工作是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发展经济惠及民生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具体负责人员,统筹安排,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功能区、各街道、各社工委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公开咨询电话,做好政策解读,做到资料入户,宣传到人,力争使每个目标人群能享受到免费健康体检。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必需的保障措施,做好人性化体检服务。
(三)狠抓落实,确保工作成效。体检机构应与社区居委会建立体检报告交接制度,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居委会办妥体检报告交接手续,对检出的慢性病等患者积极纳入管理。各社区居委会应在接到体检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发放到体检者手中。对体检结果出现指标危机值的参检者,体检机构应及时通知其本人或家属并做好记录,避免延误治疗。
开展工作过程中,具体事宜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街道动迁居民和老年居民体检工作:何志强(66681669);妇女病普查和“两癌”检查工作:何影娟(67629073)。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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