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苏州工业园区预防接种单位及其责任区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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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责任区域的通知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苏卫办疾控〔2015〕6号《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预防接种工作通知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工业园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服务,对照江苏省预防接种单位指定的标准和要求,现确定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4家医疗卫生机构为本区域的预防接种单位(名单附后)。同时,为进一步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根据区域适龄儿童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布状况,特明确各接种单位的责任区域和服务周期(详见附件)。
请各接种单位原则上按照划定的责任区域及规定的服务周期、接种疫苗范围,规范开展疫苗接种,确切为居民提供安全、规范、便捷的预防接种服务。
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预防接种单位一览表
附件2:苏州工业园区预防接种单位责任区域和服务周期一览表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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