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园区十佳社会组织”“园区十佳社会服务”项目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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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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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园区十佳社会组织”
“园区十佳社会服务项目”评选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街道、各社工委:
为促进园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优秀社会组织典型示范作用,提高社会服务专业化规范水准。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组织扶持办法》(苏园管规字〔2017〕9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9年度“园区十佳社会组织”和“园区十佳社会服务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在园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及符合该范围的社会组织所开展的社会服务项目。
2、评选名额。全区共评选优秀社会组织10个,评选优秀社会服务项目10个。
二、评选条件
1、十佳社会组织参评条件
(1)自身建设过硬。严格按照章程开展业务,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有序,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2)功能作用明显。围绕园区社会治理服务,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发挥服务功能,作用突出显著,知名度高。
(3)社会形象良好。始终坚持非营利宗旨,自觉诚信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社会公信度高。无违法记录。
(4)内部管理规范。2017年度、2018年度年检合格,获得过评估等级和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优先推荐。
2、十佳社会服务项目参评条件
(1)服务园区。项目落地在园区开展,项目周期内服务对象不少于50人。
(2)项目真实。服务对象明确,项目方案完整、操作性强并能针对性地回应服务对象需求,项目在2019年完成结项且服务周期不少于6个月。
(3)成效明显。项目工作得到服务对象以及项目委托方认可,成效显著。
(4)示范性强。对同类服务项目具有积极示范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宣传发动。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街道、各社工委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选。申评采用社会组织自愿申报与业务主管单位、街道、社工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参评申报。4月10日前,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需提交以下资料:
(1)《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十佳社会组织评选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或《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十佳社会服务项目评选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2)不少于3000字申请材料(参评十佳社会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还需提供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相关佐证材料)。
(3)100-150字左右的社会组织简介或社会服务项目简介。
(4)具有代表性的活动电子照片2-3张(最佳尺寸300像素*300像素,最大不可超过1M;格式png、jpeg、jpg、gif都可以)。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照片无需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须加盖机构公章和业务主管单位公章。电子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可邮寄送达。
联系人:苏春娣,电话:66680839,邮箱:scd@sipac.gov.cn;杨效筠,电话:66680813,邮箱:yxy@sipac.gov.cn。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楼社会事业局。
3、初评筛选。社会事业局对申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评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项目列入参评候选名单。
4、综合审定。候选名单在苏州工业园区慈善总会平台组织开展公众网络评选后,由社会事业局结合申报组织或项目的社会影响、实际成效和专家意见进行综合评定,并将“双十佳”建议名单报园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经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确定评选结果。
5、表彰奖励。评选结果在园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给予奖励。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园区十佳社会组织”和“园区十佳社会服务项目”,给予获奖单位3000元奖励。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街道、各社工委要积极推荐,认真组织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参加评选。
2、加强宣传。以评选“十佳社会组织”和“十佳社会服务项目”为契机,发掘、推介园区社会组织的优秀事迹和先进典型。
3、严格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管理水平高、作用发挥好、服务质量优的社会组织评选出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3月19日
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十佳社会组织评选申请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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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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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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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情况 | 2017年年检 □通过 □未通过(请说明原因) 2018年年检 □通过 □未通过(请说明原因) | |||||
机构主要情况(100-150字左右,另附3000字具体事迹) | 围绕机构的业务范围、成长发展、发挥的作用、取得的成效、社会影响等方面展开。 | |||||
以往获奖情况 | 获奖时间 | 奖项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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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声明 | 一、本单位保证上述填报的内容以及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 二、本单位愿意遵守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规定和扶持奖励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若违反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社会组织发展和扶持、奖励相关规定,愿意接受各有关部门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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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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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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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有无提交其他申请材料(□有 □无) |
附件2:
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十佳社会服务项目评选申请审批表
填报单位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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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 服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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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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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年检情况 | 2017年年检 □通过 □未通过(请说明原因) 2018年年检 □通过 □未通过(请说明原因) | ||||
组织获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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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获得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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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情况(150-200字左右项目简介,另附3000字具体项目情况) | 围绕项目背景、项目服务对象需求分析、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应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服务介入的策略等)、项目服务成效、项目评价(特色、亮点、创新、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性和项目反思等展开。 | ||||
申请人声明 | 一、本单位保证上述填报的内容以及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 二、本单位愿意遵守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规定和扶持奖励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若违反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社会组织发展和扶持、奖励相关规定,愿意接受各有关部门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项目委托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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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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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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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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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有无提交其他申请材料(□有 □无) |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3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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